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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3年会费的通知

浏览:1429 时间:2023-04-26
各会员单位:
缴纳会费是每一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它是维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的保证。根据《云南省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会员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现将2023年度会费缴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
二、根据《云南省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协会章程》,会员会费缴纳的标准如下:
1、会长单位:15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3、理事单位:5000元/年;
4、会员单位:2000元/年;
5、供应商合作伙伴单位:2000元/年。
三、会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1、汇款户名:云南省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协会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经济开发区支行
3、账    号: 5305 0110  0887  0000 0035
4、协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浦发路16号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8楼D区
四、协会将于收到会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开具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邮寄给各单位。请您缴纳费用时务必提供本单位的地址、联系人信息。
五、联系人:张新苹         电话:0871-63528033
六、关于会费的说明
1、当年6月15日前缴纳的会费为当年6月——次年6月,共计12个月的费用。
2、当年12月30日前仍未缴纳的会员,按规定由正式会员转为非正式会员(仅保留会籍,不享受会员待遇)。
3、非正式会员在下一年度缴纳会费时须同时结清上一年度会费。结清者,可转为正式会员;不愿结清上一年度会费者,无权缴纳本年度会费,并同时取消会员资格。
4、凡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及档案清除,并在协会网站、公众号进行公告。
5、协会换届选举在即,充分发挥会员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益。

会费收入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了保障本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的服务于会员单位,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履行缴费义务,自觉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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